防火门设置的有关规定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规”)中防火门的设置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条:
1.《建规》第7.5.2条: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2)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3)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
(4)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7条规定: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杭州隔断防火门,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
3.《建规》第7.4.11条: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隔断防火门厂家,不应设置卷帘门。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甲1级常开防火门。
常闭式防火门一般由防火门扇、门框、闭门器、密封条等组成,双扇或多扇常闭式防火门还装有顺序器。常闭式防火门不需要设置电动自动控制,隔断防火门批发,采用常闭防火门的部位应有常闭的“警示标志”。在消防监督检查中经常发现设置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上的防火门被锁闭(如公共娱乐场所、大型超市),为了解决消防安全与安防之间的矛盾,建议在这些场所应安装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如果设置了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的防火门,应设置在火灾情况下不需要钥匙等任何器具既能迅速开启的装置,而且在明确的位置有使用提示。
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隔断防火门定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您好,欢迎莅临杭州新欣门业,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